随着职场变动,不少职工会遇到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对职工的个人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南京地区个人公积金账户单位封存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封存条件
1.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 职工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
二、封存流程
1. 单位准备材料:单位需携带以下材料至经办网点办理封存手续:
-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 《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或职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
- 经办人身份证。
2. 单位办理封存:单位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上述材料到经办网点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3. 账户封存:经办网点审核通过后,将职工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集中封存户。
三、注意事项
1. 封存期限:封存期限一般为6个月。在封存期内,职工可随时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2. 封存期间权益:封存期间,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内资金仍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息,权益不受影响。
3. 解封手续:封存期满后,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新单位应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解封和转移手续。
4. 异地转移:若职工在南京以外地区找到新单位,需办理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此时,职工需提供以下材料:
- 《南京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收证明》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总结
南京个人公积金账户单位封存手续相对简单,但在办理过程中,单位需注意遵守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也应关注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情况,以便及时与新单位建立公积金关系,享受公积金带来的福利。